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

分手11天

分手11天~
為什麼要11天
妳說10天少了點
所以多一天為11天
這是女人特有的邏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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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這一頁日記撕掉了
這本筆記本唯一的一頁日記
這樣 它可以繼續發揮它筆記本的功能
當初我們一起買了筆記本
妳一本 我一本
說是要當交換日記的
但一年多以來
我只僅僅寫了一頁
因為我習慣跟妳寫e-mail
也因為我們後來再沒有復合吧

撕下這一頁日記
其實並未在我的記憶中撕下什麼
美好的記憶依然停留在它所在的位置
改變了的
只是現在的我們

我這會兒不是正想著妳嗎
沒關係哦
我現在沒有女朋友
沒有人會吃醋哦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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